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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12.7”抢劫杀人案台州绿意公司老总被杀案官方新闻发布
[ 2007-12-18 14:35:00 | By: zhejiang ]
 

台州市“12.7”抢劫杀人案新闻通稿
(2007年12月17日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市公安局副局长聂展云)

今年11月21日深夜,台州市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件,案犯杀死被害人王政后驾驶被害人的凌志轿车逃离台州。被害人王政,男,1970年8月出生,家住我市椒江区东园小区20幢2单元803室,系台州市绿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总经理、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委员。案件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市公安机关经过25个昼夜的连续奋战,转战本省杭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新疆伊犁、霍城等地,行程超过1.5万公里,相继在湖南、湖北成功抓获马伟(30岁,新疆伊犁人)、韩小龙(34岁,新疆伊犁人)、金锁(男,32岁,湖北嘉鱼人)等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于今天下午押解回路桥。

一、案件接报警及先期处置情况
今年11月23日,椒江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相继接到被害人王政家属的报警,称王政及其驾驶的浙J1K686凌志轿车失踪。接警后,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椒江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立即按疑似被侵害案件开展调查。

经查,今年11月21日晚19:30许,王政从椒江东园小区驾车到拉芳舍与其朋友阮某、柯某一起喝茶聊天。22:37许,王政与其朋友唐某、金某一起到开发区新贵卡拉OK唱歌。23:38许,王政与唐某、金某离开新贵卡拉OK,王政驾车将唐某送到开发区凯悦大厦后离去。此后,王政及其驾驶的浙J1K686凌志轿车失踪。

12月7日上午,王政尸体在路桥区新桥镇郑际村附近荒地里被发现。当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即成立了以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聂展云任总指挥的“12.7”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在路桥公安分局基础上再抽调市局刑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网络侦查支队、科技通信处和椒江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岩公安分局精干警力100余人,实行专案侦查。12月8日中午,浙J1K686凌志轿车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杭州发电厂宿舍小区内被发现。

该案经台州媒体报道后,相继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互联网转载,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大影响。由于案件发生在台州主城区,被害人身份特殊,案犯作案手段特别残忍,迅速引起了台州各界的高度关注。省公安厅副厅长孟庆丰和台州市委书记张鸿鸣、副书记朱贤良等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尽快侦破此案。台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棉权要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象侦破黄岩“2.4”特大放火案一样全力侦查,确保近期破案。

二、案件侦查情况

为了尽快破获“12.7”抢劫杀人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方面全力投入。专案指挥部对参侦的100余名民警实行统一食宿、集中办案。根据前期调查和现场勘查情况,指挥部认定这是一起以抢劫、劫车为主要目的的流窜抢劫杀人案件。专案组从此案被列为疑似被侵害案件开始,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侦查措施:

一是全面调查王政的相关情况。鉴于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指挥部专门安排警力对王政的恋爱婚姻、人际交往、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同业竞争、债务纠纷、劳资矛盾等情况开展深入调查。对排查出来的可疑人员、信息20余条,经甄别、落实后逐条得到合理排除。综合分析调查所得和王政的生活习性、个人喜好后,指挥部推断王政失踪当晚系意外原因遭遇袭击,不存在情杀、仇杀的可能性。

二是认真开展涉案现场的勘查、调查。市、区两级技术人员通过对抛尸现场和抛车现场的勘查,相继提取到了指纹、血迹及生物检材等一大批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同时,专案组民警以2公里为半径对抛尸现场和抛车现场进行广泛调查,总计走访现场周边群众1000余人次。此外,专案组民警对失踪、抛尸、抛车可能途经路线的各类资料进行全面读取,基本搞清了案发当晚案犯驾车逃离台州的路线及其准确时间,发现案犯为2至3名。案犯于22日凌晨3:53下上三高速进入绍兴嵊州境内,5:02由上虞重新上杭甬高速驶至萧山。

三是扎实开展相关场所、落脚点的排查。指挥部对案犯作案前可能落脚藏身的处所进行研判后,安排警力以开发区为中心,对椒江、路桥、黄岩的网吧、出租私房、中低档旅馆进行拉网式清查。总计排查网吧251家涉及上网人员3000余人、出租私房1834户涉及外来人口5000余人、旅馆379家涉及住宿人员10000余人。同时,专案指挥部向社会发布了悬赏通告,承诺:对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重奖人民币伍万元。期间,指挥部接报各类举报线索10余条,均逐条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甄别。

四是深入开展专门侦查工作。指挥部对台州境内和毗邻的温州、宁波、绍兴、丽水等地区的同类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开发区的“11.20” 抢劫(未遂)案件,与本案的发案时空、侵害对象、作案手段类同,具备串并侦查条件。11月20日晚上11时许,张某驾车回到位于开发区的华中大厦门口时,被多名案犯威逼到车内。在案犯实施抢劫过程中,恰遇另一住户驾车经过,张某乘机逃脱。同时,指挥部在华东协作区发布协查通报,对本案涉及的手表、照相机等被抢赃物进行全面布控。

此外,指挥部还调集了市局行动技术支队、网络侦查支队、科技通讯处等专门力量,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充分运用各种公安专门手段开展定向侦查。

三、案件突破经过

技术人员在对被抢凌志轿车的勘查中,在车内发现一张工行牡丹灵通卡。经查询,该银行卡关联的身份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城县一杨姓女子。由此,指挥部推断此卡与案犯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分析极有可能新疆人参与作案。12月9日,指挥部指派刑侦支队王煜教导员等三人,连夜飞赴位于中哈(哈萨克斯坦)边境的新疆伊犁、霍城等地对该杨姓女子进行全面调查,发现该杨姓女子的姐姐杨某(33岁,未婚)交往复杂,交住人员中有多名刑满释放人员。通过进一步落实,发现杨某的男朋友马伟(30岁,新疆伊犁人,曾在新疆服刑)在案发前曾在浙江台州一带活动。

指挥部立即对马某开展全面工作,发现马伟在台州活动期间的同行人员为其狱友韩小龙(34岁,新疆伊犁人)、金锁(男,32岁,湖北嘉鱼县人)。综合新疆、台州两地调查情况,指挥部认定马伟等三人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决定立即对马伟等三人开展缉捕工作。

12月14日夜23时30分许,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施伟军带领的赴湖南追捕组在长沙市天心区某场所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韩小龙和马伟。12月15日夜10时许,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沈云才带领的赴湖北追捕组在武汉市武昌区某场所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金锁。马伟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天下午,马伟等三名犯罪嫌疑顺利押解回台州。

四、查清的主要犯罪事实

经专案组侦查认定,台州市“12.7”抢劫杀人案系马伟、韩小龙、金锁3人所为:

马伟、韩小龙、金锁等三人在服刑期间相互认识,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正当收入。2007年11月6日,马伟、韩小龙、金锁等三人窜到台州经济开发区,在寺前小区租住了一间民房作为落脚点,购买了刀、绳、棒等工具伺机作案。2007年11月20日夜23时50分许,马伟等三人在开发区华中大厦门口抢劫驾车回家的张某(未遂)。11月21日晚上,马伟等三人又开始在开发区物色作案目标。当晚23时50分许,马伟等三人乘被害人王政在路边停车小便之机,迅速将其劫持至车内,在车内将王政杀害并抛尸于路桥区新桥镇郑际村附近的一偏僻荒地,连夜驾驶劫得的浙J1K686凌志轿车逃离台州,后因销赃(汽车)未遂而将该车停放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杭州发电厂宿舍小区内。11月23日,马伟等三人乘火车经上海分别逃往湖南长沙、湖北武汉,直至被抓获。

此案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得益于参战民警的艰苦努力。省公安厅于今天上午专发贺电,对此案的侦破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此案圆满侦破之际,我受陈棉权局长和许德佳常务副局长的委托,代表台州市公安局向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此案侦破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告诫各类犯罪分子:如果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我们公安机关将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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